关于核销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
坏账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确保股东、债权人的利益,规范公司运作,特制订如下内部控制制度。
一、关于计提坏账准备
1、公司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2、坏账准备按期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它应收款)的余额,按账龄分析法计提。
3、公司管理层应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概率及客户的具体情况,合理估计坏帐的比率,并将详细情况及拟采用的计提方法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坏帐比例及提取方法一经董事会通过,公司不能任意更改。公司管理层若认为估计计提比例存在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方案,交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并变更计提比例。
账 龄 比例
一年以内 1%
一年至二年 5%
二年至三年 10%
三年至四年 20%
四年至五年 50%
五年以上 100%
4、公司可以对于某些应收款项提取特殊准备(指与同帐龄相比,比例较大的),对于提取特殊准备,或计提金额超过上年已审净资产5%的应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列席会议,公司管理层应详细说明原因,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应公告。对于关联方应收款项计提坏帐准备的,以及计提金额超过上半年已审净资产5%的,还应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5、坏账的确认标准:
(1)债务人死亡或破产,以其破产的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因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逾期3年以上,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6、坏账处理程序
公司管理层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公司管理层应将原因及责任详细说明,拟处理的坏帐损失在上年已审净资产的3%以内,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应有监事会列席),超过净资产5%的,或关联方的坏帐损失应由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公司监事会应对坏帐损失处理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7、坏账提取和处理的披露
(1)年度全额计提坏帐准备,或计提坏帐准备的比例较大的(计提比例一般超过40%及以上的),公司董事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计提的比例以及理由;
(2)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或计提坏帐准备的比例较大的,但在当年度又全额或部分收回的,或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以及以前年度已确认并转销的坏帐损失,当年度又收回的,公司董事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其原因、原估计计提比例的理由以及原估计计提比例的合理性;
(3)对某些金额较大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帐准备,或计提坏帐准备比例较低的(一般为5%以下),公司董事会应详细说明原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理由。
(4)当年度实际冲销的应收款项,公司董事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冲销的理由,其中实际冲销的关联交易产生的应收款项由股东大会应形成专门决议,并应单独披露。若冲销的应收款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形成了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公告。
二、关于计提短期投资
1、 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
2、
中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管理层应对股票与债券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与其成本进行比较,如市价低于成本的,按其差额分类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公司管理层应将短期投资成本低于市价的情况逐项列示,并提出处理方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方可作帐务处理,并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已确认跌价损失的短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的,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3、 若期末短期投资的市价严重低于成本,并短期内未能转回,对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公告。
三、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按分类项目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
2、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管理层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将分类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及其原因详细列明,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提取跌价准备。
3、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应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如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在原已确认的损失内转回。
四、关于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 长期投资应按单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
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管理层应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公司管理层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逐项列明投资减值的原因及估计可收回金额,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在报表中予以披露。
五、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应按单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管理层应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公司管理层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逐项列明固定资产减值的原因及估计可收回金额,经董事会批准后,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固定资产无使用价值或转让价值应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提取的减值准备应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六、关于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应按单项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管理层应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长期停建、性能和技术落后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公司管理层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逐项列明在建工程减值的原因及估计可收回金额,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并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七、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应按单项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应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技术落后、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丧失使用价值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公司管理层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逐项列明无形资产减值的原因及估计可收回金额,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按可收回金额低于无形资产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如果无形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将其帐面价值予以转销。并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八、关于计提委托贷款业务(含委托理财业务)减值准备
委托贷款应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公司管理层应对委托贷款本金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经济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公司管理层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逐项列明委托贷款减值的原因及估计可收回金额,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处置委托贷款时,其已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一并转入投资收益。
公司管理层对上述八项准备的提取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司应召开董事会,并及时公告。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有关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是否合法、依据是否充分等全面提出书面意见,并形成决议向股东大会报告。若期末计提总额超过上年已审净资产10%,还应经股东大会批准,但批准之前可按本制度规定预估入帐。
公司上述八项准备,因情况发生了变化或其他事项的影响(如资产重组),而发生了转回,并且转回金额较大,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重大,公司管理层应通知董事会,并及时公告。同时,还需说明原先估计的比例、金额等是否合理。